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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G应用,新一代信息示范项目入库申请开始了!
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新一代信息技术)5G应用示范项目入库储备,开始申报啦!
重点支持方向
重点支持5G+智能制造和5G+工业互联网方面的技术标准攻关、融合产品研发和产业化、技术和产品部署实施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遴选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库。
同时,支持5G+智慧农业、5G+4K/8K超高清视频、5G+智慧教育、5G+智慧医疗、5G+智能交通、5G+智慧政务、5G+智慧城市等成熟度较高的行业开展5G融合应用,遴选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库。
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单位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(事)业法人单位,2017年6月30日前成立。
(二)申报主体2017年和2018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利润之和为正值(事业单位不作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要求)。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良好,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,承诺并证明能够自行解决最后的资金缺口,并提供资金保障证明和承诺书,以及2017年、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。
(三)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,且有较强的行业发展需求和较大规模的客户群体。具有运营必要的资质和相关行业背景。
(四)项目应符合重点支持方向。项目应用基础较好,运营模式可行,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,能够提供5G应用服务能力,能够较好地支撑申报主体核心业务的发展;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,有利于形成标准规范;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。
(五)申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,对项目提出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验收指标,且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标准。所提出的最终验收指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:支持5G与社会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;项目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经济效益;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。申报单位必须提出至少3个可考核、可量化的指标。
(六)近5年申报单位在我厅申报的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,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;同一单位不得申报同个方向2个及以上项目;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、多头申报。
(七)申报单位在我厅无应验未验项目。
(八)从资金下拨之日起(以下达文印发时间为准),项目的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。
(九)属于联合申报的,须明确各方的建设任务、资金分配、绩效目标、验收责任、纠纷争端解决等内容,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比例应与项目建设支出承担比例相匹配。非联合申报的,申报单位应为项目费用完全或主要承担者。
(十)申报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项目验收工作。若项目不能按时完成验收或绩效评价较差,我厅将对项目进行终止并追回相关财政资金。
(十一)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列入总投资额计算范围之内。项目申报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%,且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。
申报材料
【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介绍】
(一)申报函
(二)项目申请承诺书
(三)申报单位概况表
(四) 典型数据一览表
(五)申报项目概况表
【第二部分 项目说明书】
(六)项目说明书或实施方案说明书
【第三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】
(七)申报单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(事)业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
(八)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证明书
(九)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授权委托书
(十)资金保障证明和承诺书
(十一) 2017 年、2018 年财务审计报告
(十二)其他资格证明材料